岢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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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岢岚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8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武敏,男,山西鑫启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4月30日14点30分左右,武敏在忻州市鑫宇煤炭气化有限公司安装新焦炉,在拦焦车北侧工作时,吊车吊的工字钢柱距平台约50cm高处滑落,砸到武敏左脚,队长杨旺峰开车将其送到中国人民解放军63710部队医院诊治,后又送至太原和平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武敏于2024年4月24日申报,2024年11月8日岢岚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为工伤。
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向岢岚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岢岚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
通信地址:岢岚县岚漪镇漪水南街西二巷民社局
举报电话:4536669
岢岚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