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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岢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4-04-14       大    中    小     

(2024年4月12日岢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岢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岢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贾玉春所作的岢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三区一城”发展定位,提升工作质效,依法履职担当,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岢岚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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