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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高、低风险区域范围的通告(2022年第13号)

 时间:2022-12-02       大    中    小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 宏远农机公司(镇西路145号)
  2. 岚漪国际住宅小区3单元 
  

 

  

  岢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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