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岢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高、低风险区域范围的通告(2022年第12号)

 时间:2022-12-01       大    中    小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疫情防控高、低风险区域范围进行调整,从通告发布之时起立即按新调整后的高、低风险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12月1日10时起,有序恢复县内生产生活秩序,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除文化娱乐、体育休闲、保健养生场所外,其它各类经营场所、由行业或属地主管部门验收批准后,有序开放运营。
  二、调整范围
  现将以下3个高风险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域:
  1.县医院急诊大楼
  2.漪泽园5号楼4单元
  3.道门路小刘干果店
  调整后,我县有2个高风险区域
  1. 宏远农机公司(镇西路145号)
  2. 岚漪国际住宅小区3单元
  以上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疫情防控措施。除高风险外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地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必须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三、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各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要求各类门店等经营性场所填写承诺书,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做好通风、消毒等措施的前提下,有序规范开展营业。
  2、全县除高风险区外的各类合法经营市场主体,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落实限流、扫场所码、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正常复业。药店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一退两抗”药品的销售、登记及管理。
  3、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各居民小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查证、戴口罩”疫情防控“四要素”。
  4、除高风险区外的各类企业、项目工地严格实施“闭环管理”,有序复工复产。
  5、所有进入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及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禁止红码、黄码人员进入公共场所。
  四、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严格落实“丧事简办、婚事缓办、宴会不办”的要求,非必要不聚集,主动接种疫苗,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岢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