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岢岚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的通告(2022年第8号)

 时间:2022-11-26       大    中    小     

  

  2022年11月25日,岢岚县人民医院核酸实验室对闭环管理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初筛阳性人员刘某某。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切实做好密接人员及风险人员的排查管控,确保不漏一人,现紧急寻找与此人有重叠活动轨迹的人员,现将刘某某具体活动轨迹情况通报如下:
  11月23日:
  16:00前在县人民医院宿舍,未外出;
  16:05左右送凤凰山隔离点阳性人员去定襄方舱医院;
  21:00左右返回县人民医院宿舍,未外出。
  11月24日:
  8:00左右去太原杨家峪高速口接病人;
  12:50左右沧榆高速神舟互通下高速,返回县人民医院宿舍,未外出;
  15:00左右送凤凰山隔离点阳性人员去定襄方舱医院;
  22:15左右返回县人民医院停放救护车,后开私家车返回漪泽园5号楼4单元501家中,未外出。
  11月25日:
  10:30左右去县人民医院急诊科,自行核酸采样后送到医院采样点;
  11:30左右回到道门路小刘干果店(自家门店),未外出。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链条,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研判,我县划定疫情防控高风险区3个:1.县医院急诊大楼;2.漪泽园5号楼4单元;3.道门路小刘干果店。高风险区内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岢岚县除上述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控措施。请各广大居民认真落实防控措施,保持积极心态,共同遵守管控要求。
  二、目前已对初筛阳性人员所涉的地点和活动区域进行管控、环境消杀,对所涉人员开展流调排查。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特别是25日去过道门路小刘干果店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或县疫情防控办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四、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县人民医院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一退两抗”药品销售。
  五、严禁通过任何途径和媒体恶意造谣传谣、蓄意夸大事实、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和言论。
  六、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岢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