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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01号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0-02-19       大    中    小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5日,岢岚县委、县政府组成以分管副县长王福平为组长,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岢岚分局局长薛俊峰为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工信局、市场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1号(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一条)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经济发展,环保先行”为发展理念,夯实工作基础,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惩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二、整改目标: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敢于动真碰硬,提升工作标杆,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完成情况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履责。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市字〔2019〕4号)文件要求,全县上下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抓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高位推动,县领导带头深入一线推动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环保工作主要负责人“四个亲自”要求,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环保职责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有效提升。2019年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环保专题会议17次,亲自批示环保工作99件次现场调研40余次。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县委中心组组织全县性环保宣传教育学习2次“6·5”世界环境日,开展大型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咨询400余人;公开公示各类环保行政处罚案件 11次,全县干部群众的环保理念进一步增强。 

  3.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各乡镇制定了本区域的网格化监管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机制。健全环保工作领导领办机制,处级以上领导全员领办环保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办重点问题,领导包联,领办督办,用足一线工作法,坚持“天天到现场”,集中优势、集聚力量抓好环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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