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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守护】“啤酒、烧烤、小龙虾”安全出行莫酒驾

 时间:2022-06-29 11:20       大    中    小     

   

  为全力做好夏季道路交通保安全,严防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和事故反弹。6月26日晚,岢岚交警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22时55分许,岢岚交警在辖区主要路段集中警力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时,一辆号牌为晋HFE***的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辖区文渊路与通惠路交叉路口时,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随即将其拦停检查。在询问时,执勤交警手里的酒精快速排查仪一阵红光闪烁,驾驶人高某军称:晚上与朋友在饭店吃饭期间喝了两瓶啤酒,随后执勤交警对驾驶人高某军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高某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岢岚交警提示:生命对于每一个人都弥足珍贵,“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社会负责。每一位驾驶员都应当时刻警醒自己“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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