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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4581 | |
发文字号:岢政发〔2024〕2号 | 成文时间: |
发文机关:岢岚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岢岚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岢岚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文物 | 发布日期:2024-03-05 |
时间:2024-03-05 来源:岢岚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岢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切实做好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认定的149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予以公布,请各乡镇、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岢岚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