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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人民政府关于收购惠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通知

 时间:2019-05-30      来源:岢岚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岢岚县惠民光伏电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19日,性质为私营企业,由扶贫办副主任刘绪龙担任公司法人。为便于管理,经2019年5月28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授权县财政局作为出资人,以零元的价格收购“岢岚县惠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

收购后承接原公司所有法律事务和债权债务,并按规定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成员3人,赵利生任公司董事长(兼法人),刘绪龙任总经理,尹俊平为董事;监事会成员5人,孙永红任监事会主席,王贵荣、李智勇、王永全、韩凤娥为监事。公司隶属于岢岚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在岢岚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管理下运行。  

公司的主要职能:负责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备案、招标、前后期手续的办理,建设、并网、日常运维、收益结算和光伏收益资金的拨付。

 

 

岢岚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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