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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补充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2-28      来源:

岢岚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

脱贫攻坚补充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根据山西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统筹整合资金补充实施方案编制及报备工作的通知》(晋统筹办﹝2018﹞2号)文件要求,对8月31日以后需要纳入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的项目进行补充。结合我县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岢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岢岚县2018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调整)的通知》(岢政发﹝2018﹞28号)中的部分项目进行补充调整,具体补充调整情况为:

    


一、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规模

调整后的全县项目总投资由72202.62万元调整为72937.28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由32951.47793万元调整为33690.9377万元,项目数量由88个调整为91个,其中新增(补充)项目5个,涉及资金884.3万元;调整项目8个,调减资金151.69021万元。

    二、补充实施项目

    1、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种养业良种工程)(忻财建一﹝2018﹞32号)500万元,原用途使用于该项目。项目单位为岢岚县晋岚绒山羊种羊场,建设内容为:扩建羊舍3718.4平方米、干草棚392.28平方米、场区硬化等建安工程。

    2、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和动物防疫等资金的预算安排(忻财农﹝2018﹞114号)28万元,原用途使用于该项目。项目单位为岢岚县畜牧中心,建设内容为:县域草地资源清查(底图制作、数据库建设、调查等)。

    3、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忻财农﹝2018﹞128号)2万元,项目单位为岢岚县经营管理中心,资金用于岢岚县普惠扶贫攻坚造林合作社购置农用车。

    4、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忻财农﹝2018﹞128号)15万元,项目单位为岢岚县农业委员会,资金用于我县农产品的“三品一标”奖补。

    5、2018年调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忻财农﹝2018﹞138号)339.3万元,项目单位岢岚县林业局,资金用于岢岚县12个乡镇特色经济林种植补贴。

    三、调整实施方案中的项目

    1、县农业委员会实施的特色种植补贴项目总投资由931.54343万元调整为893.38102万元。

    2、县农业委员会实施的道地中药材种植补贴项目总投资由1531万元调整为1503.2607万元。

    3、宋家沟乡人民政府实施的岚漪河流域治理项目(续建)总投资由1751.67万元调整为1721.82万元(2018年实施方案中的总投资513.5276万元调整为483.6776万元)。

    4、宋家沟乡人民政府实施的新大象集体养猪“三通一平”项目总投资投资由145万元调整为84.2615万元。

    5、岢岚县旅游服务中心实施的古城旅游厕所提升改造工程总投资由6.05万元调整为10.85万元。

    6、宋家沟乡人民政府实施的岚漪河流域治理宋家沟段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筑坝修路占地、土壤改良、青苗补偿、树木、苗木补偿等工程项目。

    7、县教育科技局实施的农村校舍维修项目实施单位由二中、三中、四中等单位调整为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

    8、县扶贫开发中心实施的建设银行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23万元不再实施。资金调整用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四、调整后资金投向

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调整后的情况为:

一是县域乡村整村提升工程(三期)9830万元。主要用于王家岔、宋家沟、团城、吴家庄等151个村庄的农民安居、设施提升、环境整治和公共设施建设等四大项提升工程。

二是生态扶贫3455.2763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护林员工资、造林更新20万亩,带动212户贫困户每人每年获得劳务收入1.2万元;全县12个乡镇6万亩特色经济林种植补贴(100元/亩);115个搬迁村和县城周边绿化。

三是教育培训161万元。主要用于资助340名中职高职贫困家庭学生、260名致富带头人培训。

四是产业发展13720.9967万元。主要用于①晋岚绒山羊育繁推,提高绒山羊育种繁育;②特色养殖园区新建圈舍2.6万平方米,安置115个搬迁村1.8万只羊、900头牛、100头驴,购买1220头牛、驴补贴;③全县12个乡镇141个行政村115个搬迁村红芸豆、马铃薯、食用菌等特色种植园区补贴;④115个搬迁村黄芪、党参、柴胡等道地中药材种植补贴,带动贫困人口1060人年均每人增收2450元;⑤用整合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撬动银行扶贫周转金,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⑥建设34兆瓦光伏扶贫电站,年底预期收益1586万元,带动108个贫困村的4865户贫困户增收,同时使90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破零。

五是基础设施5256.664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7座淤地坝除险加固;维修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完成4乡22村9千人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完成10村通村公路,带动1655户贫困人口的发展;完成6所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改善育人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六是金融扶贫1267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户产业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

五、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明确工作责任。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组有关规定:“统筹整合工作实行‘省负总责、市级推动、县抓落实’工作机制,贫困县的党委和政府是统筹整合的责任主体,负责资金整合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今年,我们要继续贯彻“双组长”制度,统筹整合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协同配合。扶贫办负责项目库建设并提出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和整合资金方案编制,其他部门和乡(镇)按要求协同配合。

强化项目管理。为提升扶贫资金规范使用、阳光操作的总体水平,确保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一要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和项目所在村张榜公示统筹整合扶贫项目资金的来源、种类、名称、金额、用途、建设地点、实施时限、责任主体、扶持对象等内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切实履行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杜绝以拨代支。统筹整合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分配到个人的资金,直接支付到“一卡通”。对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给劳务提供者或供应商。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审计和监督监察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巡察和专项审计,对各乡镇和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全覆盖巡察,对扶贫项目资金逐个逐项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同时围绕巡察、审计和上级部门督查发现的涉及资金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整改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1、岢岚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建设项目表(补充调整表)

      2、岢岚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建设项目汇总表

 

 

                        岢岚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

          院,县检察院。

岢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20日印发

                                                               共印45份                                                                                     

        37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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