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有序推进氢能、甲醇、地热能、生物质能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地热资源勘查,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项目建设,紧抓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发挥忻州地热水资源优势,推动全市温泉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国际旅游康养目的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规划管控、政策扶持、监管服务、风险防范等作用,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为社会资本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推进地热资源产业降本提效、健康发展。 

  2.坚持生态优先、节水环保。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要求,严格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科学控制开采强度,普遍推行节水环保型地热能利用技术,大力推动地热资源产业向绿色高效转型,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各自区域资源潜力、用能需求和环境容量,确定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规模,丰富应用场景,提升保障水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构建“地热+”多能互补低碳能源供应新格局。

  4.坚持目标导向、协同创新。聚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鼓励先行先试,建链补链强链,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后发优势,推动地热资源大市向产业强市迈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规划建成不少于200万平方米多能互补地热资源供暖(制冷)面积,在云中河以北打造50万平方米商住供热能源岛。“秀容新城”开发建设形成以地热能源为先导的清洁能源供给模式,打造“地热城”示范区50万平方米,大力发展地热设备研发制造、地热工程勘察设计等地热产业生态圈。到2035年,形成1000万平方米多能互补供热面积,城区所有新建的公共建筑配套多能互补地热能。温泉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温泉康养成为“康养忻州”的主力项目,国际旅游康养目的地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利用状况调查 

  由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地热资源勘查开采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基本查清辖区内各类地热利用设施情况、已(在)建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和各企业是否存在严重影响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负面行为,建立管理台账,为我市加强地热水资源利用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二)分类处置既有项目 

  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合理规划地下水井布局,按照规范整合一批、淘汰关闭一批和“先立后破、保障民生”的原则,通过政府牵头、部门会商、企业参与等形式客观分析、综合评价,审慎提出保留、整合、关闭等具体处置意见。位于适宜开采区、且已形成抽采回灌系统的,可以单独保留。面积过小难以形成抽采回灌系统的,整合后予以保留。位于限制开采区的,要明确整改达标条件,实行限期整改。位于承压水含水层、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开采区的,依法予以处置,实施封井,恢复地貌。对建议保留、整合的项目,相关部门要积极指导企业完善资料手续。对符合保留、整合条件的项目,应尽快补办相关手续。 

  (三)科学编制勘查开发规划 

  市、县两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有相应资质和丰富技术经验的专业队伍开展全市地热水资源勘查工作,加强深部地热资源调查评价研究。坚持统筹规划、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的思路,按照“以灌定采、以热定采、灌采均衡、水热均衡”的原则,编制忻州市地热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以及部分重点地热田(区域)五年规划,科学安排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与时序。 

  (四)严格落实地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地热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及掌握的历史资料,对我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可行性、适应性、开发利用总量、开采方式、开发强度、要素保障、限制条件等进行联合会商,拟定地热勘查开采区块计划,并报市政府。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后,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矿业权出让。竞得企业与省自然资源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凭出让合同和水资源论证报告向省水利厅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取得取水许可证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开发利用方案等,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地热矿业权。 

  (五)积极推进地热资源综合利用 

  1.积极推行地热资源供暖制冷。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型公共建筑(机场、车站、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在立项阶段要综合评价地热资源利用潜力。具备规模利用条件的,地热资源供暖制冷设施应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施工和竣工投用。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大型单体建筑或建筑群,鼓励通过“地热能+”实现零碳供暖制冷。鼓励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利用地热资源供暖制冷,适度利用中深层地热资源,有效保障生态农业(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医疗康养等清洁用能需求,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地热(温泉)小镇”。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内,鼓励发展以地热资源替代天然气、煤炭等化石能源供暖的项目,逐步提高集中供暖中地热能利用占比。 

  2.积极推行综合开发地热资源。全市范围优先采取“取热不取水”方式建设地热能项目(即封闭无干扰取热,下同),确需取消的必须做到“取热不耗水”(即取水取热+同层等量回灌,下同),充分利用地热能,切实降低对土壤、岩层、水体的扰动。鼓励其他矿山采用热泵技术(与岩土体、矿坑水、排污水等进行热交换),实现供暖制冷,逐步摆脱供暖制冷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温泉洗浴等直接利用水热型地热资源的,要按照“多用能、少耗水”原则完善配套设施、升级技术工艺,加快落实医用处理、达标排放、余热利用(尾水外排温度不得高于25℃)。 

  3.发展壮大温泉旅游产业。借鉴河北雄县等地成功经验,引导温泉旅游相关产业链的延伸和优化,主打温泉休闲产业的同时,向温泉养殖产业、温泉房地产业扩展,引导温泉化妆品、温泉矿泉水、温泉保健品等产品的研发,提高温泉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以温泉康养理念为中心,瞄准服务晋陕蒙、吸引京津冀、留住五台山、芦芽山、雁门关的观光游客,形成“温泉+佛教文化”“温泉+边关文化”“温泉+森林浴”“温泉+康养”“温泉+古城”等特色温泉康养、温泉旅游模式,提升市场知名度,叫响佛教胜地温泉特色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忻州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研究重大问题,确保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有序推进、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发改委负责将地热开发利用列入我市“十四五”能源革命综合改革与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指导地热能集中供热销售价格相关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和矿权办理上报及开展地热水资源的勘查、调查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地热水资源基础数据库;市水利局负责做好取水许可审批上报工作和取用水属地管理,督促地热开发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平台,对水位、流量、温度、水质等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将监测数据定期或实时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及税务部门报送,协助省水利厅为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划定禁止和限制取水范围;市能源局负责会同其他部门建立健全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管理和运行监测的工作机制,督促地热能供暖项目的运行安全和供热保障相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水质监测的监督工作及监督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业主开展地下热水及回灌水水质的监测工作,按相关要求定期备案;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地热水资源勘查等经费保障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省内外地热能利用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引导增强攻坚克难、推动低碳发展的紧迫感,树立依托丰富地热资源、打造优势产业的自信心。 

  (四)强化政策支持。在温泉旅游项目用地调控、温泉旅游产业化推动等方面加大政策保障,对地热资源勘查、开采用地用林给予优先保障,其中不损毁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后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中,支持县级政府因地制宜,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地热+”集中供暖体系,建设“低碳社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地热(温泉)小镇”,发展地热农业、度假旅游、温泉养生等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对适宜开发而又尚未开发温泉旅游的山坡、流域、荒滩地纳入统一规划,明确温泉旅游开发使用性质并优惠优先批地或出租,以保障项目建设需要。 

  (五)完善监管机制。各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协调配合,依法依规打击私自开采行为。以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为重点,压实属地责任,强化联合执法,坚决遏制非法勘查、取用地热水现象,对屡查屡犯的违法取水典型案件,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