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忻州市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质量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兴农战略和质量强市建设,切实提升我市农产品供给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产出来”“管出来”“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质量兴农、标准立农、品牌强农,统筹产业发展和质量安全,管源头、管过程、管产品、管标准、管能力、管本质,加快农业特色转型,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精心打造“忻”字号农产品品牌矩阵,全力推动我市农业优质高效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进种养殖生产标准化,促进第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 

  坚持绿色引领。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净化农业产地环境,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坚持品牌强农。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推动更多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坚持各司其职。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生产指导和监督检查。压实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监管。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比重大幅提升,创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以上,有效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500个。农产品全产业链深度融合,精深加工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力争新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0家。忻州“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全面提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良性互动,创建市级区域公用品牌3个,农业质量效益大幅增加。监管和执法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标准化,特优产品“产出来” 

  1.优质种植产品生产。打造高产玉米、优质杂粮、加工型马铃薯等“特”“优”产业“三品一标”生产基地,选用优良品种,提升产品品质,打造农业品牌,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杂粮作物全产业链发展,推广全程机械化作业等集成技术。建设提升干鲜果品和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提高果菜品质与质量。创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实现道地药材标准化、规范化生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 

  2.优质畜牧产品生产。推动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原料基地共建、资源要素共享、联农带农紧密的产业化联合体。实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工程,支持大型养殖集团配套建设屠宰场,推进现有屠宰场达标改造。实施畜产品精深加工工程,支持2个龙头企业改造深加工设备和质量控制设施,提升竞争力。实施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程,升级改造区域性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5个,培育专业化活畜禽调运和畜产品流通企业1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优质水产品生产。全力实施池塘标准化升级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大水面生态渔业、渔菜综合种养三大渔业工程,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不断调整优化养殖品种结构,持续加强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执法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不断优化养殖生产环境,提档升级养殖生产设施设备水平,提高优质水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水产健康生态养殖示范基地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健全农业标准体系。聚焦“特”“优”产业,强化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支撑、品牌等标准研制,推行山西标准标识制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构建完善“标准+认证+品牌”生态协同系统。加快市级战略、产业集群、有机旱作等重点地方标准研制,推进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规范、初加工机械标准制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支持科研院校、检测机构、国家级龙头企业等单位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积极转化采用国际标准。鼓励协会、企业制定能够彰显产品特色和优势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构建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培育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选树5个标准化带动农产品质量提升的示范典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山西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 

  5.加强标准集成转化。开展重点标准推广行动,每年遴选一批主推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建设标准化原料和生产基地,开展蔬菜、干鲜果标准园和畜禽、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提升行动,推进整乡镇、整县域标准化示范创建。推进重点区域先行示范,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全域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深入开展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推动规程落到田间地头。创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机械化标准化示范区,加快主要农作物(玉米、马铃薯、高粱、胡麻、莜麦、谷子、荞麦和豆类)全程机械化生产进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6.创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引导龙头企业申请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发挥农业科研院校的科技支撑作用,依托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相关主体,创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以上。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因地制宜集成一批先进适用的标准综合体,推动农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加强标准实施评估。开展“亮标”行动,各类标准园、产业园、示范生产基地标准上墙,企业、合作社等执行的标准进工作手册,推选一批省级标准化工作示范典型。加大农兽药残留等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加强农业、农机地方标准推广效果评估,推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的标准项目参评省、市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及时制修订或废止过时标准。加大农业、农机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标准技术委员会建设,加快形成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 

  (二)促进融合发展,全产业链“强起来” 

  8.加强主体培育。推动实施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重点的农业企业倍增工程,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发展。完善落实我市一产高质量发展奖补、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对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支持。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创建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0个,提升农民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支持完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体系、管理制度和指导服务机制,增强家庭农场服务带动能力,提升发展水平,创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3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9.提升产业园区建设质量。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推动重点园区全方面升级,推进“生产+加工+科技”一体化发展,加快产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分品种分产业分类型建设一批标准化种养殖产业园、农产品精深加工园、都市农业园。加快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整县域推进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打造农产品质量提升平台,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10.推进全产业链发展。落实农业“特”“优”战略,秉持标准化、规模化、精细化、品牌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六化”发展理念,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聚焦杂粮、中药材、沙棘、畜产品等优势产业,加快推动延链、补链、壮链、优链,争创一批省级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提升农业品牌,“忻”字号招牌“靓起来” 

  11.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圳品”,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和示范园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符合认证条件的产品申报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提升有机旱作区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大“圳品”创建力度,在“特”字上做文章,探索农产品直供粤港澳的新思路新模式。积极创建“国字号”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和高校农产品供应基地。加快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探索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扩大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范围,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2.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强化产地准出,以县(市、区)建立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目录,农产品全部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普及行动,引导小散户开具合格证。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主办方把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入场券”。引导学校(含培训学校)、医院、机关和企业食堂,以及宾馆饭店等人员集中的重点消费单位采购有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强化市场准入,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凭证检查力度。田头市场、产地批发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商场和超市开办者要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凭证,创建一批示范批发市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13.加强品牌培育推介。以“忻州杂粮”市域品牌形象打造为核心,优化拓展产品体系,深度构建品牌矩阵,双线搭建营销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推广,联动提升生态畜产品、特色果蔬、中药材等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产业效益,推动形成“忻”字号特优农产品品牌矩阵。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等活动,支持企业开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市场,推动更多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大循环中高端。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年货节等重点时节,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线上线下相结合,打造“爆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 

  (四)深化绿色生产,产地环境“净起来” 

  14.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围绕“特”“优”战略,纵深推进有机旱作农业发展。聚焦“土、肥、水、种、技、机、绿”关键要素,布局建设有机旱作农业科研基地和生产基地,构建完善有机旱作农业技术体系。聚焦主导特色作物,坚持走绿色生态路、打特色优质牌,努力扩大有机占比,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构建有机旱作农业高效产业体系。立足市场发展和消费需求,引导各类服务组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针对性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订单生产,建立有机早作农业经营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山西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 

  15.推进投入品减量增效。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开展农企合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机械施肥等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深入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培育扶持一批市场化运行、专业化作业、规范化服务的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提高统防统治覆盖率,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和病虫害防治服务能力。建设7个以上省级高标准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加快玉米、小麦、杂粮、果树、蔬菜、中药材、油料作物等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和新技术、新产品试验,加大微生物产品支持力度。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广安全绿色兽药,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6.防治面源污染。实施畜禽粪污处理整县推进项目,创建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集成利用技术,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建设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玉米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加快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开展试验示范。加强农田地膜残留例行监测,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农膜回收长效机制。保护农业生产环境,强化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深入实施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禁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气、废水、废油、废渣等。推动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基础“硬起来” 

  17.推进农业科技攻关。深入推进农作物新品种联合攻关,健全“育繁推一体化”商业化育种体系,发挥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作用,提升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优质绿色安全技术集成推广,推进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生物抗草新品种研究、减灾防灾新品种技术创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产品绿色加工贮藏创新性研究,加强自育品种示范推广资金支持,建立绿色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展示基地。加强质量导向型科技协同攻关,支持优势产业企业联合科研院校,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构建跨区域、跨单位、跨学科的联盟团队。(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山西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 

  18.加强科技推广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三队”包联服务,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标准化生产指导,提升农业科技发展动力和质量效益。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提供产业精准指导和咨询服务,增强地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和质量管控能力。开展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强化信息化、质量、标准等培训内容。组织绿色生产技术培训,普及产品认证、农兽药及其使用等知识,提高质量意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9.加快农业生产数字化发展。构建忻州数字乡村信息体系,推进种业、种植业、林草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数字化,推进农产品加工智能化、乡村特色产业数字化监测、农产品市场数字化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提升农业精准化生产、可视化管理、智能化决策水平。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挂钩,组织开展追溯标杆企业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追溯系统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追溯系统对接。推进农业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打造“阳光农安”。开展农安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主体信用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六)加强全程监管,放心产品“管出来” 

  20.开展三年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建立豇豆、韭菜、鸡蛋等11个重点品种生产主体名录,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基本解决重点农产品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健委) 

  21.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严格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依法实施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落实农药、兽药等重要农资产品“二维码”追溯,严格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管理,严厉打击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农兽药等投入品检验检测,保证投入品质量。加强农兽药使用指导,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强化“瘦肉精”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大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曝光典型案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 

  22.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提升行动,强化跟踪评估和动态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个以上(包含2个)。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大县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科学划分网格,乡镇明确网格管理员,每个网格应有协管员,落实网格化管理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执法练兵、案卷评查等活动,提升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 

  23.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检查评估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情况,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各涉改综合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资质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检验检测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农产品检验检测技能竞赛活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支持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检验检测机构,更新仪器设备,提升检测能力。提升乡镇公共服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推广普及乡镇快检设备,加强检测业务指导和监督。(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确保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市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二)强化政策支持。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提升资金。建立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产品质量追溯、全产业链标准化等财政奖补机制。强化标准、科技、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协同支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 

  (三)强化考核评估。坚持目标导向,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的质量工作、标准化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等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依法查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成效,推广典型经验。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报道农产品质量提升的实践成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加强农产品质量知识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