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晚上岢岚县北川三井镇路段(苏北线g209)半挂车及其水泥罐车在车牌两侧加装违规灯具的问题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4-11-01 | |
信件内容 | 由于本人最近每天回家路过岢岚县北川三井路段,发现近期晚上在此路段出现数量众多的半挂车在前车牌两侧或者车牌上方违法加装强光射灯、高亮度led灯等灯具,有时这些车辆占道连续超车强行把正常行驶的车辆逼到一边,再加上违法灯具强光照射会车车辆驾驶人员的视线,严重影响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极容易引发事故。假设这些加装违法灯具的车辆碰上会车的车辆会是什么后果,而且事后不好排查车辆。根据国家现行的交通法规定,这种在车牌两侧加装灯具的行为是禁止的,因为这种灯具发出的强光严重阻碍了交通违法拍照设备的抓拍违法车辆及其车牌,已经属于变相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范畴,恳请各位领导重视。本人诉求:不需要电话回访本人,只要责令相关部门夜间在岢岚县北川三井路段排查一下方可知道此事的严重性,还望日后关于半挂车及其水泥罐车违法加装前车牌两侧灯具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再次感谢各位领导。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4-11-06 |
回复内容 |
感谢网民朋友来信!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县公安交警大队核实处置。 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上车辆行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县政府已责成县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车辆和行人道路交通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岢岚县政府网站的关注! |